【通知】《关于 2026 年度 ECF 能源技术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6年度ECF能源技术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科技奖励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非常规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促进原创性技术突破、工程化应用和实用性革新成果推广,根据《ECF能源技术创新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十一届ECF能源技术创新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简介
“ECF能源技术创新奖”由上海联合非常规能源研究中心与东亚东南亚地学计划协调委员会(CCOP)于2016年共同设立,面向全球非常规能源领域组织优秀科技成果评选。每年评选一次。长期得到中国石油企业协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等单位的支持,已于2023年由上海市推荐至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奖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致力于表彰在非常规能源及相关能源领域具有突出原创性、应用性、推广性与经济社会价值的技术成果。
本届奖项坚持面向产业一线、工程现场和市场应用,鼓励民营企业、地方能源公司、科技型中小企业、青年科技人员和青年创新团队积极申报。对具有原创性、实用性、推广价值和成长潜力的优秀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重点关注。
二、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属于非常规能源及相关技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页岩气、页岩油、煤层气、致密油气、天然气水合物,以及与非常规能源开发相关的地热、氢能、数字化智能化、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装备等方向。
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三、奖项设置和奖励等级
奖项设置如下:
1. 技术发明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 科技进步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 技术革新奖:不设等级
(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各奖项类别均设有最低合格得分线。如某类别无任何项目达到合格线,则该类别空缺不授。)
四、申报及推荐渠道
本奖实行自主申报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可自主申报。
2.鼓励两院院士、ECF资深专家、ECF青年高级专家推荐优秀项目。
3.支持行业协会、学会、技术联盟、地方行业组织等推荐符合条件的成果。
4.推荐机构和专家的意见可作为初评参考依据。
五、有关要求
(一) 申报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第十一届ECF能源技术创新奖申报书》,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 申报材料需报送纸质文本一式2份(其中1份原件,1份复印件)。电子材料1份,发送到邮箱ecf2@energychinaforum.com。
六、其他事项
(一)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二) 联系部门及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ECF能源技术创新奖奖励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54383583, 手机:18917978976
电子邮件:ecf2@energychinaforum.com
上海联合非常规能源研究中心
二〇二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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