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塔里木盆地莎车等5个石油天然气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ZRZYBKYQCR〔2022〕0008号)
据ECF国际页岩气论坛了解,今年以来,自然资源部委托新疆累计核查37个拟出让油气区块。按照“净矿”出让要求,新疆本年度将开展两个批次14个油气区块挂牌出让活动。新疆11月11日公示,新疆2022年第一批9个油气区块探矿权成功挂牌出让,成交总额31.17亿元。
据了解,为确保此次油气区块探矿权出让实现更大效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面向疆内外油气企业加大推介宣传力度,有效提高新疆油气区块出让的知名度和参与度,共吸引23家(疆内5家、疆外18家)企业报名参与竞买。其中,国有企业7家,民营企业16家、占70%,民营企业参与新疆油气勘查开发热情明显提高。
9个区块最终被5家企业竞得。新疆能源(集团)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最大赢家,分别竞得3个区块。另外,新疆元洲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内蒙古万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宁夏巨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竞得1个区块。
公示时间: 2022年 11月 11日至 2022年 11月 24日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出让的9个油气区块均位于塔里木盆地内,找矿前景广阔,对实现南疆油气找矿新突破、加快塔里木盆地油气开发利用、打牢南疆油气勘查开发基地和下游产业链发展基础、培育壮大油气生产加工产业集群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今年以来,自然资源部委托新疆累计核查37个拟出让油气区块。按照“净矿”出让要求,新疆本年度将开展两个批次14个油气区块挂牌出让活动。
2022年新疆塔里木盆地莎车等5个石油天然气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2年新疆塔里木盆地莎车等5个石油天然气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ZRZYBKYQCR〔2022〕0008号)
出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出让公告时间:2022-11-11至2022-12-8
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12月9日10:00时至2022年12月23日11:00时止
据ECF国际页岩气论坛了解,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然资源部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实施2022年新疆塔里木盆地莎车等5个石油天然气探矿权挂牌出让。
一 勘查区块基本信息
1 出让区块名称
(1)新疆塔里木盆地莎车区块油气勘查;
(2)新疆塔里木盆地疏勒-岳普湖1区块油气勘查;
(3)新疆塔里木盆地岳普湖-伽师区块油气勘查;
(4)新疆塔里木盆地麦盖提-莎车2区块油气勘查;
(5)新疆焉耆盆地七个星区块油气勘查。
2 勘查矿种:石油天然气
3 首设出让期限: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4 出让区块面积、拐点坐标、挂牌起始价等基本情况见附件1。
二 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1.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2.交易平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
网 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
联系人:王 磊
电 话:0991-3550258
三 竞买人资格条件
四 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1.新疆CA,联系电话:0991-2819290,13579284805; 在线办理:https://www.xjca.com.cn
五 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 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12月9日10:00时至2022年12月23日11:00时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2年12月23日11:00时开始。
2. 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进行报价。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 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2.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按照系统提示即时与交易平台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新疆自然资源厅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六 出让合同签订
七 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八 探矿权登记办理
九 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3.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探矿权申请延续登记时应扣减首设勘查许可证载明面积(油气已提交探明地质储量的范围除外,已设采矿权矿区范围垂直投影的上部或深部勘查除外)的25%。
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自然资源部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出让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应符合变更矿种有关规定,并向有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出让探矿权的勘查矿种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矿种为准,且应在采矿权新立时按规定缴纳新增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
竞得人发现页岩气、煤层气等油气类矿产资源的,可以按规定进行综合勘查开采。
竞得人发现可供开采的石油天然气等油气资源的,应在两周内向有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进行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的探矿权人应当按规定进行储量评审备案,在5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依法办理采矿权登记。
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4.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原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
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5.竞得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3个月内,需向自然资源部提交勘查实施方案备案,按勘查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6.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7.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十 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十一 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十三 监督投诉电话
十四 附件(点击 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jyxx/001006/001006001/20221111/e8936ec4-58f2-4d43-b8c9-97232ed5d3a6.html ,下载详细资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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