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能源技术创新奖
第十届ECF能源技术创新奖2025申报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ECF能源技术创新奖”由上海联合非常规能源研究中心与东亚东南亚地学计划协调委员会(CCOP)于2016年共同发起设立,每年评选一次,长期得到中国石油企业协会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的指导与支持。该 奖项已于2023年由上海市推荐至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
本奖项为非常规油气及相关产业领域最具影响力的技术盛典,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奖励法律法规及社会科技奖管理要求,对标国家级科技奖励(如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本届全面改版,科学区分三大核心类别,激励从原创发明到工程应用再到实用革新的全流程创新成果。
一、奖项设置
1.技术发明奖
• 表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具有显著原创性的技术成果
• 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科技进步奖
• 表彰已实现工程化应用、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推动产业升级的先进技术成果
• 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技术革新奖
• 鼓励在实际研发中,能够显著提升生产效率与开发效益,具备市场推广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及其小发明、小革新成果
• 不设等级
特别说明:
各奖项类别均设有最低合格得分线。如某类别无任何项目达到合格线,则该类别空缺不授。
二、参评条件
1. 参评对象必须是2022~2025推出市场的创新产品或特定技术。
2. 已通过上海联合非常规能源研究中心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会议/函评)。
3.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o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重大核心技术;
o 取得显著的工程实践效果或市场应用成果;
o 产生可量化的经济效益或社会价值;
o 得到业内用户认可或具备行业示范性;
o 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
4. 不予受理:凡申报的工程项目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受到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相关单位;或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涉及到知识产权纠纷和争议等不得申报本奖项。
申报技术创新奖,必须按规定填写《第十届ECF能源技术创新奖申报书2025》,并根据自身情况附下列附件:
1.技术创新总结报告(包括主要技术思路形成、研发情况的概述或试验报告);
2.技术创新成果鉴定、评审或发明专利证书;
3.成果用于生产实践(工程项目竣工)的时间和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 4.技术创新成果在应用单位或部门产生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其中经济效益证明需有财务公章)。
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报名征集:创新产品申报和提名(2025年08月31日截止)
第二阶段:初评与材料审核(9 月)
第三阶段:专家终评与答辩(10 月上旬,ECF2025大会期间)
入选项目将在“ECF2025大会技术创新展示区”作静态展示与现场答辩
第四阶段:结果公示与颁奖(2025 年 10 月 22–24 日,ECF2025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