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旭升发文!加强深层煤层气勘探开发!

2025-01-06 浏览:13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勘探开发研究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能源法,对于进一步夯实能源领域法治基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月3日,《中国石化报》环球导刊刊发专版,在回顾部分国家能源立法历史的同时,对我国《能源法》进行重点分析解读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石化总地质师、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郭旭升署名文章《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精神 加快推进高质量勘探开发》在头条刊发,全文为您分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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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指明了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明确了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体系的发展目标,填补了我国能源领域纲领性法律的空白,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方面,
《能源法》明确规定,要制定全国及分领域、分区域、分层次的能源规划,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能源储备体系,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动能源市场体系建设。通过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国能源中长期战略规划,充分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做好顶层设计与科学布局,积极打造以大型富油气盆地为依托,辐射带动大区域石油、天然气与新能源多元供给,协同配套战略资源国家能源储备设施建设、能源交易市场建设的新型综合能源战略保障基地,加强国内统筹协调和全球油气合作,能快速提升我国能源领域上下游全链条服务支撑能力与风险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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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大勘探开发力度、提高油气保供能力方面,
《能源法》明确规定,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鼓励规模化开发致密油气、页岩油、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七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国油气储产量进入新的增长高峰期,“深地工程”引领全球陆上6000米以深的勘探开发,海域和深水区成为增储上产主力,页岩油气产量加速增长,深层煤层气成为天然气产量的重要补充,东部老油田持续稳产,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以《能源法》为指导,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国油气勘探开发中长期战略规划,石油行业应与各级政府充分结合,预留油气勘探开发建设用地、用海,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保油气勘探开发的矿权底线和发展空间。此外,坚持油气并重、常规非常规并举、海陆并进的原则,按照稳定石油、加快天然气,稳定常规、加快非常规,稳定陆上、加快海域,稳定中浅层、加快深层—超深层的战略部署,并根据资源禀赋和发展需要,分类制定油气开发利用政策,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积极打造规模化高效油气生产基地,将能实现全国原油年产量持续稳定在两亿吨水平、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的目标。
在加快企业升级转型、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能源法》明确规定,要加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建立能源科技创新体系,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能源转型。当前,中国石化上游板块正处于资源结构加速转型的关键期,老区持续稳步增储上产,新区新领域加快拓展,页岩油逐步实现规模效益高速发展,页岩气开启新一轮大发现,深层煤层气、地热、油气伴生矿产即将成为新能源的增长极。面对勘探领域越来越复杂、剩余资源劣质化趋势明显、优质资源接替不足、非常规资源探明率不高、理论技术引领支撑作用不强等难题,中国石化应加快以科技创新推动企业加速开启增长“第二曲线”,充分发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关键作用,坚持以国家重大项目研究平台为依托,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基础性、关键性和前沿性重大技术、装备及相关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力度,加快拓展多类型资源,积极走绿色低碳、数智化、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快打造油气勘探开发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上游板块的升级转型与高质量发展,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建设科技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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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闻时间: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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