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关于开展2025年度ECF能源技术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6-04 浏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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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ECF能源技术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引领作用,激发创新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在推动非常规能源领域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ECF能源技术创新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ECF能源技术创新奖自设立以来坚持每年评审、授奖一次,已成为亚太地区非常规能源领域具有专业影响力的品牌奖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科发奖〔2023〕11号)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精神,借鉴国家科技奖励体系改革方向,全面提升奖项的科学性、公正性与权威性,推动优秀科技成果从源头创新走向工程应用和产业转化,经研究,现启动2025年度ECF能源技术创新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简介

“ECF能源技术创新奖”由上海联合非常规能源研究中心与东亚东南亚地学计划协调委员会(CCOP)于2016年共同设立,长期得到中国石油企业协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等单位的支持,已于2023年由上海市推荐至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奖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致力于表彰在非常规能源及相关能源领域具有突出原创性、应用性、推广性与经济社会价值的技术成果。

二、申报范围

涉及非常规能源及相关能源科学技术领域。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三、奖项设置和奖励等级

自2025年起,奖项设置如下:

(一)     技术发明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     科技进步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三)     技术革新奖:不设等级

(各奖项类别均设有最低合格得分线。如某类别无任何项目达到合格线,则该类别空缺不授。)

四、申报及推荐渠道

(一)     单位可自荐。

(二)     院士、ECF资深专家、ECF青年高级专家推荐。

(三)     鼓励行业协会、学会、技术联盟、地方协会等相关组织推荐。

推荐机构和专家的意见可作为初评参考依据。

五、有关要求

(一)     申报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第十届ECF能源技术创新奖申报书》,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     申报材料需报送纸质文本一式2份(其中1份原件,1份复印件)。电子材料1份,发送到邮箱ecf2@energychinaforum.com。

六、其他事项

(一)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二)     联系部门及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ECF能源技术创新奖奖励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54383583, 手机:18917978976

电子邮件:ecf2@energychinaforum.com


 正式通知

附件:第十届ECF能源技术创新奖2025申报说明及申报书

上海联合非常规能源研究中心

二〇二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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